鞍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鞍山市天然气置换社会安稳性危险评价项目公告
1. 呼应供货商一定要具有的资历和要求::1. 呼应供货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安排,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缔结合同的权力;(2).截止2025年2月28日前入围鞍山市2025年度第三方社会安稳危险评价公司组织库,并已在辽宁省委政法委挂号存案,且在有效期内。(1)呼应供货商(含联合体呼应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 网站()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如:供给网站查询界面截图);(2)呼应供货商(含联合体呼应的成员单位)未被 “信誉我国”网站()列入严峻失期主体名单(如:供给网站查询界面截图)。5. 其他要求:呼应供货商供给的呼应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出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有必要在有效期内。
收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投标渠道发布,不再另行线下供给纸质收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渠道检查和下载收购文件。
呼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刻:2025-03-28 08:00:00(北京时刻,若有改变另行告诉)。
呼应文件提交/报价方法:在呼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刻前,经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投标渠道提交电子呼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答疑弄清、告诉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收购渠道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货商(发放时刻即为宣布时刻),请随时重视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收购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本项目收购经过守正渠道线上进行,供货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收购渠道,经过渠道做呼应文件的递送或报价,具体操作过程可查阅网站主页协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能联络守正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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